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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课程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9-03-25]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及推荐使用资源目录》和其它有关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在总结上一轮培训工作和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课程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课程方案》要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全面贯彻落实终身教育的要求,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按照建设学习型学校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以“新理念、新技术、新课程“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要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和乡镇四级师资培训网络的作用,注重开展教师校本研修,积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联盟组织开展的网上授课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水平。要支持面向全体,倾斜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服务为导向,按需施教,按需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二、 实施目标
    ——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理念、
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专业文化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了解和把握知识经济和数字网络化时代现代教育理论的前沿动态,更新教育观念和技术,增强教育改革和创新意识。
    ——全体教师通过参加集中培训、网上授课和校本研修,使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明显提高,基本掌握案例研究、行为研究和科研论文写作等方法。
    ——创新管理模式和培训方法,提倡院校教师和教育专家走进中小学,与一线教师共同探讨符合新课程理念和改革要求的培训模式和方法,实现培训阵地的前移。
    ——通过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地方课程,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教师校本研修制度。
    ——自治区、盟市、旗县要定期开展继续教育考核评估活动,完善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评估体系。
    三、 原则和要求
    (一)全员性原则。接受继续教育,开展终身学习是每一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一轮培训课程方案的要求,2004—2008年五年间,每一名教师要接受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其中公共课程84课时(必修课程68课时、选修课程16课时),学科专业课程100课时(必修课程72课时,选修课程28课时),盟市、旗县和校本课程70课时。
    新技术是新一轮教师培训的重点之一,每一名教师五年内接受不得少于50学时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在公共课程中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专业课程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各保证20课时。同时,盟市、旗县和校本课程中要安排10课时以上的应用能力培训,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不低于50课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零起点和未达初级水平的教师应按自治区”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执行本课程方案之外,及早补课,以便进行中、高级信息技术及应用能力(与学科课程整合)培训。
    (二)针对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要密切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针对广大教师开展新课改的需求,把“新理念、新技术、新课程“和师德教育作为培训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教师从经验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平。
    (三)实用性原则。要求培训与教师日常教学需要结合起来,实行“缺什么,补什么。”突出继续教育“短线、实用、奏效”的特点。新一轮继续教育在培训过程中要强调使用“做中学”、参与式、合作式和探究式培训方法,做到学以致用,避免千篇一律的老模式,旧方法。
    (四)灵活性与实效性原则。新一轮课程方案规定地方课程为70课时,同时允许各地在规定的授课时数内,根据当地新课程改革的进展和教师培训的需要,灵活掌握,对部分课程及授课时数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培训的实效性。
    四、条件保障
    (一) 进一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网络建设,实现“天网、
    地网、人网”统筹规划,综合运用

    1.进一步加强乡镇级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建立完善校本培训制
度,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组织教师积极收听收看中央教育电视台的优质教育课程,并将听课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2.各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允许教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部分课程的培训活动。教师通过收看网上授课,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自治区或盟市教师培训课程方案规定课程的单科结业成绩,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教育部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试点工作”项目或“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研训一体化校本培训研究”项目中的课程培训,所选课程要与方案中所列课程一致或相近,经考核和盟市审核,其培训课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3.进一步整合区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教师资源库,为各地开展教师培训提供师资保障。各地要根据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的特点和实际,从区内处不拘一格选聘专兼职合格教师作为教师培训的师资,特别是要优先聘用熟悉基础教育新课程,具有一定科研指导能力的优秀教师,支持和鼓励他们到农村牧区基层授课、指导。
    4.自治区成立由区内外专家组成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对各地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开展咨询评估。各盟市也要适时成立盟市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加大地方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科研指导力度。

    (二)做好教师培训者培训和备课工作
    1.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各地开展新课程的实际,重点做好新课程分学科培训者培训、部分公共课的培训者培训和备课活动。
    2.各盟市要根据本地情况,及时组织相关的培训者培训和备课活动。
    (三)教材建设
    1.鉴于国家级出版社的教材种类比较丰富,质量较高,新一轮培训课程方案主要推荐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和开明出版社的部分教材作为指定教材。同时,根据各地培训的进展情况和需要,教育厅仍将组织开发部分急需的培训教材。
    2.继续大力做好蒙语授课教材的编译工作,满足蒙语授课教师接受培训的需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0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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